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修订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新章程通过后生效[3][4]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拟修订多项相关制度[5] 股份信息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14250万股,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2000万股,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1500万股,上海美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沈庆敏各认购375万股[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425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0006.310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殊情况除外[11]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名),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股东提案与会议 - 2024年版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并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2025年版规定为1%以上[18] - 发出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34]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3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6]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7]
中谷物流(60356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