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SH:605123)2025-08-29 17:0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取消需股东会审议[1]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登记机关、董事长职责等[3][4]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发起人宗丽萍、是玉丰、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1.43%、37.30%、1.27%[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7.0892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4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5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