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迪苏安迪苏(SH:600299)2025-08-29 17:27

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股份第(六)项情形需满足特定股价跌幅条件[5] - 公司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的注销、转让时间和比例限制[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1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2]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等多项职权[13] - 公司多项重大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股东会审议[14][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修订为11名董事组成[3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16项职权[31][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应召集规定[35] 独立董事 - 特定股东关联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8] -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等组成,负责审核财务信息[39][40] 公司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公司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有现金等分配方式[46] - 公司在特定盈利和负债条件下有不同现金分配利润比例[47]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