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 - 指定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指定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佈梁定邦先生(「梁先生」) (現為本公司獨 立非執行董事(「獨董」)及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計與風險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 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成員)獲指定為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首席獨董」), 自2025年8月29日生效。 聯席公司秘書 蔡永基 張云亭 謹啓 香港,2025 年 8 月 29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奚國華先生(董事長)、張文武先生、劉正均先生及 王 國 權 先 生 ; 本 公 司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于 洋 女 士 、 張 麟 先 生 、 李 艺 女 士 、 岳 學 鯤 先 生 、 楊 小 平 先 生 及 李 子 民 先 生 ; 及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梁 定 邦 先 生 、 蕭 偉 強 先 生 、 徐金梧博士、科爾先生、田川利一先生及陳玉宇先生。 首席獨董的責任並沒有異於或高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