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600292) - 远达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行使定战略、做决 策、防风险的职责,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 4 名,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1 民主选举产生。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多数。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至少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