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6004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药现代国药现代(SH:600420)2025-08-29 17:3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1][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业绩预告[12]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10]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等内容[13]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形为重大事件[15][16]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汇集公司应披露信息并报告董事会等职责[22]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7]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7]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协作并经董事会等审议[29] - 临时报告编制依是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有不同程序[30] 信息更正与发布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1]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33] 信息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公司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5] 违规处理 - 公司对信息披露不及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处罚[36] - 公司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关联人责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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