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600533) - 栖霞建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行使《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规则的修改方案; 1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