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机构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原则[5][6]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8] 审议标准与流程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3] - 对外投资事项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通报董事[14] 额度与期限规定 - 委托理财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5] - 证券投资额度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5]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6] 部门职责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8] - 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报告编制等工作[8]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工作[10] 执行与实施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的对外投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后执行[23]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后执行[23] - 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先经董事会审议,再由股东会批准,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17] - 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监督和报告[19] 资金与操作 -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用自有/自筹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22] - 开展境外资本市场证券投资可委托中介机构操作[23] 投资处理 - 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25] - 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31]
电魂网络(6032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