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时,须提出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电 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