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对外报送资料职 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并视重要程度呈 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同时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