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 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