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议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股东会依照议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