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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SH:603306)2025-08-29 17:33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