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修订)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运作和职责 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