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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公司章程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SH:603306)2025-08-29 17: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06.0517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2,906.051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行动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采取法律行动[2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如需可设副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1][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