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688219)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