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海天瑞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