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 机构相关规定和《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