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0008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秦川机床秦川机床(SZ:000837)2025-08-29 17: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9] 工作流程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需指导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1]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此限[16] - 会议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0]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1]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024 年 3 月 28 日相关细则废止[2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发布[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