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000837)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秦川机床秦川机床(SZ:000837)2025-08-29 17:33

管理办法审议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2021年相关办法废止[32][33] 投资审批 - 保本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2] - 保本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利润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证券投资或非承诺保本委托理财均需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含)独立董事同意[1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批披露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限制 - 相关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投资总余额不超额度范围[13] - 证券投资账面亏损超投资总额5%,及时报告并止损;超15%,次一交易日出售部分或全部相关证券[18] 管理部门 - 证券投资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工作部,委托理财管理部门为资产财务总部[13] 信息报备 - 下属子公司开设证券账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备相关信息[15] - 公司应在投资方案审议通过后、决议公开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证券和资金账户信息[25]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公司年度证券投资金额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需形成专项说明[25] - 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合并报表)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0万以上,需形成专项说明[25]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符合条件需在董事会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22]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委托理财及损益情况[24][25] 奖励与处罚 - 证券投资年收益率超15%以上时,公司将酌情奖励相关人员[30]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并受处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