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0008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秦川机床秦川机床(SZ:000837)2025-08-29 17:33

制度修订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8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修订依据为2025年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新规[2] - 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相关、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更改制度名称[3]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总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3]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4] 减持规则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 董事、高管应在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8] - 董事、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21]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2] - 董事、高管窗口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23] - 董事会办公室在窗口期前发提醒函,董事、高管3日内签署回执[24] - 窗口期结束后5日内,董事、高管对相关证券账户自查并填表[25] - 董事、高管拟买卖股票前2日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备审查[27] 违规处理 - 未经报备审查自行买卖,窗口期内交易需交收益并做书面检查、内部通报[27] - 未经报备审查自行买卖,非窗口期交易需做书面检查、内部通报[27]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2025年8月30日施行,2024年8月29日旧制度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