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3、违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