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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603344) - 内部审计制度
星德胜星德胜(SH:603344)2025-08-29 17:32

1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 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 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 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四条 内审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内审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审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 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保障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 督,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 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星德胜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