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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60334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星德胜星德胜(SH:603344)2025-08-29 17: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1 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 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 损失。 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监局 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和公告,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起法律诉 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即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资产 的,在提起诉讼之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 过变现股权偿还被侵占资产。在董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需 回避表决。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星德胜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