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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6033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星德胜星德胜(SH:603344)2025-08-29 17:3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 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 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 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