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600350)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高速山东高速(SH:600350)2025-08-29 17:3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管理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股票发行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开临时会[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投赞成票[28]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须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0] 规则管理 - 董事会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32] - 董事会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2] - 董事会规则与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29] - 董事应依法对定期报告签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有异议应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应说明事项及影响并公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