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乃达(6033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安乃达安乃达(SH:603350)2025-08-29 17:32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 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选 举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票数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九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