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60335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除前款规定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调用、查阅公司未披露的财务、 业务等信息。 第五条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 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同时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 在境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