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0025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1/3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