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派克新材派克新材(SH:605123)2025-08-29 17: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3]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3]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可委托他人[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工作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修改[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