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三年以上[4] - 自收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负责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被聘任[12] - 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2]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