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派克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2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4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5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