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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飞沃科技飞沃科技(SZ:301232)2025-08-29 17:33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