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芭田股份芭田股份(SZ:002170)2025-08-29 17:3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召集与主持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请求,5日内发通知[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董事会提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影响[18]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19]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及上述股东提名[19] 投票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关联交易需出席大会非关联方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候选董事当选需所得票数不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30] 后续处理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召集人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7]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9]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39] - 董事、董秘履职违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严重者实施市场禁入[39] 规则相关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42]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2] - 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42]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