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