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68808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兴图新科兴图新科(SH:688081)2025-08-29 17:34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 募投项目披露 - 募投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及时披露[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应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8]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应在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6]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同意方可使用[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9] 投向变更与转让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3]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4]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5]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向上交所提交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2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违规责任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9]

兴图新科(68808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