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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SH:603168)2025-08-29 17:3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0]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18]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8] 其他披露事项 - 发生交易和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披露标准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6] - 公司或主要子公司属重点排污单位,应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两日内披露环境信息[32] - 临时报告不符合《上市规则》要求,应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两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34]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董秘办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经批准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41]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形成决议[44]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2]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6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66] - 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