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减持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2][4] - 公司违法被处罚未满6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4]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减持比例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股份总数1%[6] - 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股份总数2%[6]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6]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6] 减持披露要求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超3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5]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18] - 买卖股份违反制度,董秘报告董事会[18] - 公司视情节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8] - 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18] - 严重违法交监管部门处罚[18]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及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