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海鸥股份海鸥股份(SH:603269)2025-08-29 17:44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前三种需公开选聘文件[6][7] 评价标准 -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否定意见则改聘[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4]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5]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审计委员会需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评估并监督选聘工作[21]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 若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1]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24]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公司选聘时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并明确保护责任[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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