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精密(603638) -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艾迪精密艾迪精密(SH:603638)2025-08-29 17: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前除非特定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工作,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2日发通知,紧急事项不受此限[13][14]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决议需委员签字[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8] - 委员可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28] - 委员可就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28] 审计委员会主任 - 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需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主任不能履职时有相应替代机制[5] 审计委员会下设机构 - 下设审计工作组(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提供公司有关资料[9] 其他规定 - 决议内容或决策程序违反规定,决议可能无效或可被撤销[3] - 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等特定亲属[25]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可能需回避表决[25] - 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