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993万元[11]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3629[12] 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6] - 激励对象共8人[22]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993.00万股的1.02%[25] - 首次授予215.0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81.1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3%[25] - 预留授予5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18.8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25]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道峰获授50.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8.8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27] - 财务总监许立群获授10.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3.7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27]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人获授155.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58.4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0%[27]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30] - 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3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31]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第一期40%,第二期30%,第三期30%[3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若在披露后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第二期为50%[36]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63元[4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43]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5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5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6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2025 - 2026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16%[5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2025 - 2027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24%[51]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53] 实施条件与流程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拟订、审议,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含)以上通过方可实施[58][59] - 公司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时,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61] 其他规定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权益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84]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与激励对象无关联关系[87]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