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6、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磐启微")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初步磋商时,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