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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泰凌微泰凌微(SH:688591)2025-08-29 18:08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磐启微100%股权。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1、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泰凌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细披露了 本次交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出售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 让的情形,交易对方均已实缴出资。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磐启微")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泰凌微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