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尔雅(60010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美尔雅美尔雅(SH:600107)2025-08-29 18:2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1]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特定人员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益与诉讼权利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请求诉讼[4] 股东义务与责任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规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5]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7]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8][9]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0] 股东会投票与出席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4] 董事会组成与运作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16][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公司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告[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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