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龙星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