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昀冢科技昀冢科技(SH:688260)2025-08-29 18: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3000万股,4月6日在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宾等多人认购股份,各有持股比例[12] - 王远等以净资产折股,各有占比[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6]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6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3]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不少于2年[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生产经营等情况变化、保护股东权益等条件[1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董事会审议后,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1]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23]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2]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1,142] - 公司减资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法定媒体或系统公告,减资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4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媒体或系统公告[146][149] - 控股股东是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54] - 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涉及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