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凯尔达凯尔达(SH:688255)2025-08-29 18:3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增减持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增减持公司股票[9] 交易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6]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获反馈不得操作[15] - 董事及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相应时间的二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等持股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16]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向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信息[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等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9] 其他规定 - 因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董事等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事等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9] - 董事等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如收回收益、给予处分等[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