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6882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范围 - 公司内部审计涵盖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等多项职责[10]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4] - 审计部对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评估[10]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7] 审计类型 - 一般审计包括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法人治理结构等多方面情况[14] - 专项审计包括离任审计、舞弊审计等[15] 审计实施 - 审计工作实施前需进行审前调查、确定人员、制定方案等,并发出审计通知[16][17] - 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8] - 审计中应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并做出审计结论[20] 审计报告与披露 - 审计结束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1]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意见[22]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以项目为单位归档管理,保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24] 责任与奖惩 - 对违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处罚,对审计人员奖惩分明[2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