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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600629)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华建集团华建集团(SH:600629)2025-08-29 18:36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五名董事 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 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