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集团公司高质量科学发 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党风廉政 建设,现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机 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坚持科学决策原则。集团公司建立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 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前置、群众参与、 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 民主性。 (四)坚持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 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 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集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