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 -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6]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除外[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关联议题规则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19] - 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9] 职责范围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与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形成意见提建议[8]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等问题,监督整改[10] - 检查财务,监督董高履职合规性,可提罢免建议[10] 其他规定 - 披露年报时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 会议程序等遵循法规、章程及规则[19] - 须董事会批准决议交秘书处理,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9] - 细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审议,由董事会解释并实施[21][22]